旗滨集团(601636)11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董秘能解读一下30日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吗?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旗滨集团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实施跟投机制。一是公司拟向17家员工跟投平台合计转让持有的旗滨光能15.5030%股份,转让价款为5.64亿元;二是在员工跟投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旗滨光能13.749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亿元。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其中公司拟向宁海旗滨科源转让股权事宜因涉及关联交易需提交2023年11月30日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对旗滨光能项目以股权转让方式实施项目员工跟投管理机制,且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参与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旗滨光能股权结构,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员工发展光伏玻璃产业的信心,有利于积极落实新兴项目共担共享机制,激活和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项目团队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创造力与凝聚力,进一步引进、稳定、激励企业人才队伍,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对旗滨光能的控制权转移,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