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拟以10亿元-2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24元/股

牧原股份:拟以10亿元-2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24元/股。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总金额: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均含本数)。
4、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24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2.24 元/股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2,768.5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59%;按回购
金额下限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2.2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1,384.2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5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