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全资子公司签订多个重大合同意向书

中国船舶公告,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与某新加坡船东签订了2艘17.5万立方米LNG运输船建造合同意向书,分别与两家香港船东签订了共4艘98000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建造合同意向书。

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与某新加坡船东签订了 2 艘 17.5 万
立方米 LNG 运输船建造合同意向书,分别与两家香港船东签订了共 4 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建造合同意向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合同意向书主要内容
1、二艘 17.5 万立方米 LNG 运输船建造合同意向书
合同标的:2 艘 17.5 万立方米 LNG 运输船;合同方:某新加坡船东;
合同总额:约 4.6 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7 年 7 月底前。
2、二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 建造合同意向书
合同标的:2 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合同方:某
香港船东;合同总额:约 2.7 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6 年 1 月底前。
3、二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 建造合同意向书
合同标的:2 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合同方:某
香港船东;合同总额:约 2.7 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5 年 10 月底前。
二、 审议程序情况
签订合同意向书属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本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签署上述
合同意向书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若上述合同意向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
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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