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二级控股子公司湖北海格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配套原料及磷酸铁、磷酸铁锂新能源材料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86.84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新能源新材料布局,进一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江苏东方盛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湖北海格斯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格斯”)拟投资建设配套原料及磷酸铁、磷酸铁锂新能
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86.84亿元,建设期为2年。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湖北海格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配套原料
及磷酸铁、磷酸铁锂新能源材料项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本项目由湖北海格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
1、基本情况
湖北海格斯成立于2022年08月08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MABU3MTK9F,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住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海格斯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3、湖北海格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海格斯配套原料及磷酸铁、磷酸铁锂新能源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化工园区,项目用地约 162.60
公顷。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 180 万吨/年选矿装置、80 万吨/年硫
磺制酸装置、40 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28 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装置、50 万吨
/年磷酸铁装置、30 万吨/年磷酸铁锂装置、10 万吨/年水溶肥装置、50 万吨/年
专用复合肥装置、200 万吨/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100 万吨/年路基材料装
置、100 万吨/年水泥缓凝剂装置、2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装置以及配套的仓库和
公用工程。
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186.84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 138.82 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
6、项目进度: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目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工作,尚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湖北海格斯将按本项目的建设进展签署相关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锂电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和电化学储能“核心”的动力电池材料,将在新能
源汽车产业化的浪潮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目前动力和储能电池正极储能
材料——磷酸铁锂综合优势明显,安全性能和循环寿命优势突出,已经成为新型
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首选正极材料。
基于自身大化工平台持续赋能与新材料开发多年积累,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
料,将布局磷酸铁锂全产业链,全面创建新能源绿色工厂。本项目以磷矿为原料,
建设从磷矿到磷酸铁锂的全产业链产品,将净化磷酸作为磷酸铁的原料,进一步
生产磷酸铁锂,同时配套水溶肥、专用肥,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新能源材料
行业发展,积极拓宽产业范围、延伸产业链,推动下游产业配套发展、集群发展
和协同发展,实现资源价值的不断增值。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
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
行部分前期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新能源新材料发展战略,依靠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投资
建设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布局磷酸铁锂全产业链,积极开拓新能源材料市场,
促使公司向世界级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转型,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
极意义。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本项目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561.46 亿元,年均利
润总额 33.75 亿元。项目达产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