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需方签署战略采购意向协议采购碳化硅芯片。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业务需求,至2027年预估该金额总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需求方,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公司。
2、根据本协议双方保密承诺约定,涉及本次交易对方的有关商业敏感信息,公
司已履行披露豁免程序,对本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3、需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二)协议签署
鉴于需方拟向供方长期采购约定产品(碳化硅芯片),2022年11月6日,公司全
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需方本着确保产业链协同和安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碳化硅芯片《战略采购意向协议》,本协议约定:
供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需方根据实际需求向供方下立采购订单,
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业务需求,至2027年预估该金额总
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相关规定,本协议签署双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
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协议为意向采购协议,需方的实际履约主体、货物的具体数量、单价、
交期以实际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为准。
(二)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约定未来需方向供方采购碳化硅芯片产品:
1、需方承诺自2024年至2027年确保向湖南三安每年采购碳化硅芯片,超出部分
由双方协商确定。
2、对于需方的定制品,产品规格以双方确认的规格书、技术参数或双方确认的
样品为标准。
3、对于需方的标准品,以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规格、技术参数或双方确认的样
品为准,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同时产品应当满足供方就产品提供的功能说明
书、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说明和宣传手册所载明的标准或功能。
4、双方确认:具体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车规级芯片要求以及其他
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订单及报价
1、订单:需方根据实际需求向供方下立采购订单。
2、价格:供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订单金额: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供方提供),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
业务需求,预估该金额总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四)协议的有效期和终止
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作期满终止。协议期满之前30日内,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或另行订立。
(五)其他
1、本协议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主要从事碳化硅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产业链包括长晶、衬底制作、外延生长、芯片制备、封装;本次向需方供应的
碳化硅芯片将应用于新能源车主驱,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
司知名度,为公司碳化硅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对公司未来履约年度的经营情况
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履行合同
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意向采购协议,具体的供货数量、单价、交期等因素,在协议履行过程
中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供需双方未来实际签订并履行的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为准,
本协议采购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
本协议的履行期较长,协议双方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
受产品认证周期、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
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
本协议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