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获证监会批复

格林美11月6日晚公告,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绿色
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
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
内可以分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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