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行业分类系统(GICS)是由标准普尔(S&P)与摩根斯坦利公司(MSCI)于1999年8月联手推出的行业分类系统。该标准为全球金融业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全球统一的经济板块和行业定义。作为一个行业分类模型,GICS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它的意义在于不仅为创造易复制的、量体裁衣的投资组合提供了坚实基础,更使得对全球范围经济板块和行业的研究更具可比性。
标准普尔全球指数家族包含的所有公司都已根据GICS进行行业分类,每一家公司都会被分到一个子行业内,同时自动的归属于相应的行业、行业组和行业板块。
目前有34,000家交易活跃的公司已被分类,若包括交易不活跃的公司,则总数已超过50,000家。已分类的全球股票市场资产份额超过90%。
GICS为四级分类,包括10个经济部门(Economic Sector),24个行业组(Industry Group),67个行业(Industry)和147个子行业(Sub-Industry)。
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1998年标普(Standard & Poor)和美林公司(Merrill Lynch)创建了第一个专门为指数基金使用的美国行业分类系统,系统存在一定的缺陷,故此在2000年,摩根斯坦利资本投资公司(Morgan Stanley)与标普公司重新编制了新的行业分类标准,以求与全球经济保持一致,自2002年1月开始标普公司完全执行新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新的标普全球行业分类标准把标普1500指数的成分股分为10个行业部门、24个行业组、67个行业。10个行业部门如下:
基础材料(Materials)——化学品、金属采矿、纸产品和林产品;
消费者非必需品(Unnecessary Consume)——汽车、服装、休闲和媒体;
消费者常用品(Necessary Consume)——日用产品、食品和药品零售;
能源(Energy)——能源设施、冶炼、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
金融(Finance)——银行、金融服务和所有保险;
医疗保健(Medical & Health)——经营型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产品、药品和生物技术;
工业(Industry)——资本货物、交通、建筑、航空和国防;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硬件、软件和通讯设备;
电信服务(Telecom)——电信服务和无线通讯;
公用事业(Utilities)——电力设备和天然气设备。
标准普尔和MSCI共同将每家公司划分入单一的GICS子行业中,依据标准是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且所参考业务须获得两家公司共同认可。尽管利润是决定其主营业务的重要因素,盈利分析和市场认知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GICS是按公司来进行划分的。如果一个公司的子公司对其政府申报机构单独递交财务报告,该子公司则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并将被独立的纳入GICS分类系统。股票或其他发行物若直接与公司相关联,将与公司一起进行统一划分。
对这些公司的分类,每一年都将进行至少一次重新检验,并将持续的密切关注其经营行为。总的来说,每当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线的重大经营行为发生时,该公司的 GICS分类都会随之调整。每年至少一次的重审是为了确认GICS对某一家公司业务线的定义不会因一系列的小事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