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公告,与神火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为科技将神隆宝鼎作为主要的电池箔供应商,并逐步扩大电池箔的采购量,神隆宝鼎保证大为科技电池箔需求的稳定供应;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经营涂碳箔,在神隆宝鼎厂区东侧规划未来3-5年内建设完成年产6万吨涂碳箔生产线,预计投资金额4-6亿元。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与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在充分协商和相互信任的基础
上,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炜
注册资本:156,97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09 月 30 日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194 号
主营业务:以煤炭、发电、电解铝生产及铝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企业
主要股东: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神火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神火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完成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1、甲方是一家以煤炭、发电、电解铝生产及铝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大型企业
集团,河南省重点扶持的煤炭骨干企业及铝加工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股份”)于 1999 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甲方
具有多年丰富的电解铝和铝加工生产经验和技术,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煤炭
1200 万吨、发电装机 2000MW、电解铝 170 万吨、氧化铝 120 万吨、铝板带箔
及新材料加工 18.5 万吨,年产值 500 亿元左右。
甲方下属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隆宝鼎”)位于商丘示范
区,主要生产双零铝箔及电池箔,具有完整的配套产业链,规划年产能 11 万吨,
其中一期 5 万吨已建成运营,二期 6 万吨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甲方有意与乙方展
开多方面合作。
2、乙方是一家致力于功能性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
家高新技术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88683),是功能性胶膜材料及其应用领域的
领先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LED 照明、
半导体、家电等领域。
乙方下属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科技”)是一家专注于
新材料研发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的精密涂碳铝箔、涂碳铜箔被认定
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可极大提升锂离子电池性能,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网
储能、5G 基站等领域。莱尔科技包括大为科技拥有特种胶粘剂研发制造、精密
涂布两大核心技术,荣获超 270 项专利(含 16 项改性锂电池集流体专利),并已
通过汽车行业质量标准化 IATF16949、ISO9001 等质量体系认证,分别在佛山南
海、顺德设立高标准生产基地,项目新增产能 1.2 万吨涂碳箔。乙方有意与甲方
展开多方面合作。
(三)合作目标
双方共同努力,将项目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涂碳箔生产企业,并打造成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示范企业。
(四)合作内容
1、产业链合作方面
大为科技将神隆宝鼎作为主要的电池箔供应商,并逐步扩大电池箔的采购量,
神隆宝鼎保证大为科技电池箔需求的稳定供应。同时,双方共同成立专业团队,
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产品配方,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
量及成品率,为后续深化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2、项目合作方面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经营涂碳箔,在神隆宝鼎厂区东侧规划未来 3-5
年内建设完成年产 6 万吨涂碳箔生产线,预计投资金额 4-6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
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先期建设年产 2 万吨涂碳箔生产线,规划在 2023 年
6 月前完成厂房建设;神隆宝鼎为项目公司提供电池箔原材料供应,减少项目公
司中间费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涂碳箔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大为科
技控股、甲方旗下公司神隆宝鼎参股,双方强强联合,资源互补。
3、股权合作方面
神火集团同意引入莱尔科技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入股神隆宝鼎,以股权为纽带,
构成产业链紧密合作,推动项目合作。
(五)沟通协调及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成立工作组,尽快推动双方相关合作的开展。
2、建立互动交流和日常协调机制,工作组根据合作需要通过互访、调研、
考察等形式不定期加强沟通交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合作项目尽早落地。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内容,在具备合作条件前提下,双方再另
行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框架性约定,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确定合作双方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同盟关系,有利于实现合
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签署后,合作双方将在
涂碳箔等新能源产业链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有利于保障公司上游原材料的稳定供
应,以及公司涂碳箔的产品质量稳定并快速扩产,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
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