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实控人拟向珠海鸿禄协议转让20%股份

皮阿诺:实控人拟向珠海鸿禄协议转让20%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与珠
海鸿禄的通知,获悉双方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签署了《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与马礼斌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马礼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皮
阿诺股份 37,308,5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20%)协议转让给珠海
鸿禄。
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马礼斌先生 2022 年度
最多可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25%,即不超过 23,834,497 股,2023 年才可
转让剩余约定的股份。因此,马礼斌先生分两次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珠海
鸿禄,两次转让的股份数分别为 23,784,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75%)、
13,524,3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7.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礼斌先生,持有公司
95,337,98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瑜霖
女士与马礼斌先生为亲兄妹关系,系马礼斌先生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727,7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马礼斌先生与马瑜霖女士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96,065,71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0%。珠海鸿禄未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珠海鸿禄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共青城齐利”)持有上市公司 1,879,8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1%。
珠海鸿禄与共青城齐利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879,8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1%。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礼斌先生持有公司 58,029,4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31.1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瑜霖女士仍持有公司 727,7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马礼斌先生与马瑜霖女士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8,757,16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0%。珠海鸿禄持有上市公
司 37,308,5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持有
上市公司 1,879,8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01%。珠海鸿禄与共青城齐利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9,188,4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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