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科沃斯旗下的电器品牌“添可 会思考的吸尘器”、“添可 会思考的智能吸尘器”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的普通清洁产品并不具备独立解决家庭中的清洁问题,并且能自主应对清洁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的能力,具有夸张的欺骗性,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特点产生误认,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科沃斯旗下的电器品牌“添可 会思考的吸尘器”、“添可 会思考的智能吸尘器”商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争议商标核定的普通清洁产品并不具备独立解决家庭中的清洁问题,并且能自主应对清洁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的能力,具有夸张的欺骗性,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特点产生误认,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