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控股股东、黄红云拟向彭青合计转让2.12%公司股份

金科股份:控股股东、黄红云拟向彭青合计转让2.12%公司股份。

重要内容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重庆市金科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的通知,
金科控股及黄红云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本息,降低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分别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质押债务,化解
质押风险。
2、金科控股与彭青女士、中信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
让三方协议》,拟转让金科股份股票 1,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黄
红云先生与彭青女士、国信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拟转让金科股份股票 10,30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金科控股、黄红
云拟合计转让金科股份股票 11,30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
3、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科控股,本
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由 24.89%减少至 22.77%。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份转让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
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通知,金科控股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与彭青女士及中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黄红云先生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与彭青女士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黄红云先生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彭青女士转让持有的 10,306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用以偿还其在国信证券质押融资的全部本息,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本
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黄红云先生持有公司 45,83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8%。金科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彭青女士转让持有的 1,000 万股公司股
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用以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质押融资的部分本息,降
低股票质押风险。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金科控股持有公司 27,257.45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至此,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21,609.2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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