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拟23.18亿元转让金牛化工56.04%股份

冀中能源:拟23.18亿元转让金牛化工56.04%股份。

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以协议方式将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证券代码:600722,以下简称“金牛化工”或“目标公司”)全部
381,262,977 股、占金牛化工总股本 56.04%的 A 股股份(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河北高速”,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转让价格为 6.08 元/股(含增值税),对应标
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2,318,078,900.16 元(含增值税),该价格不
低于金牛化工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金牛化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上述价款由河北高速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持有公司 14.43%股份的股东河北高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等相关规定,河北高速为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并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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