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拟约5亿元投建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一、投资概述
1、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与武汉市蔡
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签署了《项
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公司在武汉市蔡甸区投资 5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30 万
套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2、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
2、项目类别:工业 (汽车零部件)
3、项目内容: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生产线建设
4、项目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
流动资金 2.5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投入和需要为准)
5、项目用地: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地块位
于蔡甸经济开发区,土地净使用面积约为 50 亩(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面积
为准),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土地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载的起止时限为准。
本协议约定地块的土地性质、用地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规划设计条件、
交地时间等具体内容由乙方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为更快推进项目启动,乙方在征地项目建设期间,先行在甲方属地租赁 6000
㎡厂房生产过渡。
6、投资进度:在本协议签订后壹个月内,乙方须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等
事宜,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万元整),其中一期实
收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到位。
7、项目建设周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内开工建设,正式开工后 18 个月内建成。